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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园网站和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21:49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2024年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传播矩阵的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网站和新媒体账号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一)学校各单位网站。

(二)学校各单位新媒体账号。

二、年审内容

(一)各单位网站须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校园网站年审登记表》(见附件1)。

(二)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新媒体账号按照“一个账号一张表”的要求,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账号年审登记表》(见附件2),并梳理更新《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账号信息管理清单》(见附件3)。账号务必全面,信息务必准确。

(三)对于新开通或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新媒体账号,须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审批登记表》(见附件4)。对未经允许以学校或单位名义开通的新媒体账号,应立即联系平台管理员予以关停,同时将情况告知党委宣传部。

(四)各单位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新媒体账号,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将情况告知党委宣传部:(1)长期闲置未更新;(2)计划不再使用;(3)单位认为有必要停办;(4)无在职教师指导审核;(5)运营者离开学校没有进行妥善交接。

三、年审时间

各单位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审查备案工作。同时将填好的表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东区行政楼A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333027@qq.com。

 

联系人:许庆华

联系电话:84537115

 

附件1:长春人文学院校园网站年审登记表

附件2: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账号年审表

附件3: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账号信息管理清单 

附件4:长春人文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审批登记表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