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27
    2024 / 11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信息发布的通知
    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信息审批、上传流程,统一信息发布格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校园网信息发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一、各单位需要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编发稿件必须由供稿人员认真撰写、核实,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或新闻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站管理人员完成图文编辑校对,按照新的信息发布流程,在校园网管理后台提交,确认台管理数...
  • 25
    2024 / 11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园网站和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学校2024年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传播矩阵的建设和管理,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学校决定开展校园网站和新媒体账号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一)学校各单位网站。(二)学校各单位新媒体账号。二、年审内容(一)各单位网站须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校园网站年审登记表》(见附件1)。(二)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新媒体账号按照“一个账号一张表”的要求,填写...
  • 20
    2024 / 11
    长春人文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公示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优秀学术科研成果转化扶持办法》《长春人文学院文艺创作与体育竞赛认定标准及奖励办法》之规定,凡我校教师以长春人文学院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通讯作者,被SCI、EI、CPCI收录的学术论文、在CSSCI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A级、B级)、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著作(专著、译著、编著)的主编(不限排名)以及专利给予扶持(再版、修订版著作不给予扶持),且与本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由学校...
  • 13
    2024 / 11
    长春人文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第二批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11月13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在行政楼A501会议室对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同学进行了严格评审。经全体评委投票,有17名优秀学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提名。根据《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长春人文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及荣誉称号授予管理规定》,现将拟上报获国家奖学金同学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11月20日。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致电学生处043...
  • 08
    2024 / 11
    关于举办长春人文学院第二届“职通未来” 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为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规划意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定举办学校第二届“职通未来”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二、大赛内容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一)成长赛道。面向一、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
  • 07
    2024 / 11
    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请根据《长春人文学院2024-2025学年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单位主要负责人2024-2025学年工作任务书。一、学部部长填写附件1《学部部长2024-2025学年工作任务书》,负责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报送校长审核。二、院部负责人填写附件2《院部负责人2024-2025学年工作任务书》,负责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报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报送校长审核。三、研究中心、行政机关、教学辅助单位负责人填写附...
  • 29
    2024 / 10
    关于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封楼通知
    各单位: 关于202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11月3日在我校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给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需对设有考场的教学楼进行封楼。现将封楼时间地点通知如下:封楼时间:11月2日7:00-17:30封楼地点:东区1号教学楼B区、东区5号教学楼封楼时间:11月3日7:00-18:50封楼地点:东区5号教学楼要  求:封楼期间,除考务人员、考生以外,任何人员禁止入内。请各...
  • 29
    2024 / 10
    英国朴茨茅斯大学“3+1”本硕连读项目招生选拔工作即将开始
    为帮助学生拓宽国际化视野、培养综合竞争力、提升学历层次和背景、节省时间和资金成本,我校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开展“3+1”本硕连读项目。在学生本科前三年的教学过程中植入朴茨茅斯大学硕士桥梁课程和英语强化课程,本科第四年学生赴英国朴茨茅斯大学继续进行一年的硕士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并考核通过者获得长春人文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朴茨茅斯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始建于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