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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3 18:07 点击数:

各院部:

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组织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现面向全校开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4年7月-2025年7月

二、项目申请流程

自第四期起,就业育人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实行动态审核、常态化运行模式。用人单位和高校项目负责人即时申报,部、省、校三级动态审核推荐。发布项目、申请对接、立项申报及审核推荐均需在本期开展时间内完成。

(一)申报人平台备案

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长春人文学院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账户创建备案表,地址:mailto:https://www.kdocs.cn/l/cveWCAiGDzfB,联系校级管理员(就业创业处杨雪老师)申请注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账户,备案信息中手机号、证件号须与本人学信网保持一致。

(二)申请对接

申报人可登录平台(https://www.ncss.cn/jyyr)在“项目公布”栏目处,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学校用户登录(账号密码与学信网一致),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

(三)立项申报

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项目申请人将立项材料《校企合作协议》(附件3)上传平台,经校级管理员核验通过后报送至省级管理员。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即申即办”的工作原则开展常态化评审,在平台提交立项结果,立项名单动态公布。

(四)项目实施

合作协议签署后,用人单位和高校共同推动项目实施,落实落细合作内容,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高校根据协议约定,牵头开展项目落地实施并定期向用人单位报告进展情况。

(五)结题验收

高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合作内容及相关任务,在平台中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完成、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结项名单动态公布。行业就指委适时组织优秀案例项目评选。

三、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处(行政楼A105室):杨雪

联系电话:0431-84537138

四、其他

本项目涉及用印流程:

1.项目申请书-申报人本人签字、所在院系(部门)公章后,携带纸质版项目申请书加盖就业创业处公章;

2.校企合作协议-申报人本人签字,携带纸质版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公章用印申请由就业创业处出具。

3.就业创业处将根据平台账户创建备案表在线填写情况,不定期更新。


附件1:就业育人平台操作手册—学校用户

附件2: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附件3: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作(参考)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