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3 21:11 点击数:

各学院:

2024届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现就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关于制定与执行本科教学计划的若干规定》《长春人文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及《长春人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

毕业资格审查: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总学分;取得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要求必修课的全部学分。

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无毕业资格。

二、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根据《长春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平均分小于70分者及第二次补考大于4科者无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

(一)工作要求

1.教务系统预审结论若显示“结业”字样,无需更改。如学生因转专业、退伍、留学等原因符合毕业要求者,在毕业结论中手动操作“毕业”。

2.当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学位不再补授。

3.出国留学学生须提供国外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须经学校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合格并加盖公章)。该材料随毕业生成绩档案等材料一并上报。

4.2024届毕业生学生成绩档案(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如学生在校期间须使用成绩单,仍由学院进行打印。

(二)日程安排

1.5月27日-5月30日,各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所有关于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相关表格下载可在教务系统主修审核模块里下载,须下载的表格如下: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情况统计表;

2)毕业资格审查合格登记表;

3)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登记表;

4)拟授予学士学位登记表;

5)不授予学士学位登记表。

2.5月31日下班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印章)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相关表格(四年制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两年制为长春人文学院)。另外,涉及四年制和两年制的专业须分别下载表格。

3.6月份,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