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检查,推进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召开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推进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东区行政楼5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监察委员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生处、宣传处、财务处、资产处、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基建处、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2.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教务秘书。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