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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工作总结及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3 17:31 点击数:

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工作总结及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7月3日校务会研究决定,各单位进行2022-2023学年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现就做好有关事项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班子要认真研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材料撰写工作,确保文稿质量。

2.材料行文要力求文字精炼、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指向明确,逻辑严密、数据准确,切忌内容空泛。

3.材料上报前,职能部门的总结、计划要呈分管校领导审阅;教学单位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

二、报送内容

1.2022-2023学年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梳理各自开展的重点工作,认真总结主要做法和经验,提炼工作成绩和亮点,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深入分析、认真查找原因,要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日常工作不再报送。

2.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工作计划。各单位要站在学校的高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学年的重点工作,工作计划要简明阐述学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既要体现创新和突破,又要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

三、格式要求

1.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学校《2018年关于文件材料行文格式规范的要求》。

2.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应当分别成文,字数不超过2500字,请勿合并在一个word文档中。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9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5779426@qq.com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