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驻吉林省教育厅纪检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要认真组织学习传达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群众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党风促教风正学风,让清风正气充盈校园。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要守土有责、带头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新风,在服务学校事业发展中展现新貌,坚决做到“十严禁”: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业务关系单位等服务管理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旅游安排;严禁收送电子红包、通过快递物流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将个人名义购买的烟酒茶、粽子、购物卡等开具学校抬头的发票;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下级”“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违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师生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持续营造廉洁过节和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节日期间,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可向校纪委举报。举报邮箱:20178247@qq.com;举报电话:17543012666。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