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日期间严守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保持风清气正、立德树人的校园氛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要切实做到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
学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19211
举报邮箱:190114676@qq.com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