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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延期开学期间网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3 13:10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延期开学期间网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各教研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本着对师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保证我校延期开学期间在线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时间说明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全校学生在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得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在线教学工作总体要求

我校在线教学工作安排以院系部为单位进行部署与管理,坚持谁主讲谁负责原则,按教学计划编排录入本学期课表,保证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人。各单位根据各类教学任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授课方式,做到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最大限度保障教学质量不受延期开学及停课影响。

三、在线教学工作安排

(一)各类课程开课说明

1.理论课程。本学期教学计划中开设的理论课程,要求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教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按照原定课表教学进度计划进行。理论课程中包含的实验、上机等环节,在正式开学后实施。学生应根据课表时间安排正常上课。因隔离不能参加正常在线学习的要向任课教师请假,由学院及时备案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2.体育课程。学生返校之前,应结合自身及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日常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公共体育教研部应结合实际提前研究调整教学计划,根据返校时间制定适当的考核方式。

3.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类课程。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课程,根据实际情况可一部分采用远程虚拟仿真实验的方式开设,一部分顺延至正式开学后开课。

4.校外实践教学安排。各专业暂停一切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启动时间视疫情发展态势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东师人文[2020]14号文件)。

(二)教材发放时间说明

原定学生教材发放时间调整为学生返校之后,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在线教学期间任课教师需为学生提供电子版学习资料和参考资料。

(三)在线授课方式说明

我校为教师提供三种在线授课方式。

1.第一种授课方式:基于自建的在线课程开展的在线教学。对我校教师目前已在平台上完成的自建在线课程,若在本学期有教学计划安排,要求在已建平台上开展在线教学。由授课教师组织学生自主观看学习课程视频,教师通过平台功能实现对学生的辅导、答疑、测验及考试等教学环节。

2.第二种授课方式:基于直播功能开展的在线教学。教师可以借助超星学习通、智慧树、雨课堂等平台功能开展直播课在线教学,直播开始时间应与课表同步,便于学生安排学习时间,直播时长要求不低于原课堂时间的1/2。学生无特殊情况必须观看直播。如有特殊情况,可通过重播回看。教师要准确掌握学生收看直播或回播情况,并通过平台功能实现对学生的辅导、答疑、测验及考试等教学环节。

3.第三种授课方式:基于数字教学资源开展的在线教学。对于没有条件开展在线直播教学形式的课程,可以基于QQ、微信以及课程平台的资源库功能,上传自行录制的微课视频或国家、省里相关精品在线课程视频、课程PPT、音频等教学资源供学生自行学习,教师通过QQ、微信、课程平台功能实现课程讲授、辅导、答疑、测验及考试等教学环节。

(四)课程考核方式说明

开展在线教学的任课教师,须制定完备的课程考核体系,可弹性设定期末成绩评定的权重分配,包括直播签到、章节测验、线上提交课后作业等形式,确保学生按时保质的进行在线学习。各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各门课程考核体系的合理性进行把关。

(五)教学工具选用说明

1.采取第一种授课方式的教师,须在超星、智慧树平台上传资源,开展在线教学。

2.采取第二种授课方式的教师,可选取已与学校达成合作协议的超星一屏三端、智慧树(PC/APP)、雨课堂平台(PC/微信)等校外平台进行在线教学。也可选用国家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在线课程平台开展在线教学。

3.上述在线教学工具均可通过手机实现线上同步或异步使用,各教学单位要掌握每位授课教师所选取的在线教学平台类别,以便能有效监控在线教学质量。直播课程对于网络及服务器压力较大,为防无法正常播出,需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六)选课安排说明

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选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选班时间另行通知。专业选修课安排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选课时间,由教务处负责技术支持。

在本学期教学计划中不具备在线教学条件的课程,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备案及延后开课计划,并报备教务处。

为保障信息传递通畅,不让任何一个学生掉队,各院系部要基于微信、QQ等信息交互工具,督促教师建立授课教学班,实现教师、学生、学院三方的顺畅沟通。

四、组织保障及工作步骤

(一)各院系部成立在线教学指导小组(2020.2.17日前)

各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管理工作,成立在线教学指导小组,制定在线教学工作方案,于222日前做好线上课程前期统计准备工作。组织好教师充分发挥教师导学、领学作用,依托教育部组织的22个在线课程平台上的优质MOOC资源和推荐经典书籍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及时、准确掌握教师到岗情况,通知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做好教学准备,通知学生做好上课准备。教师要及时学习掌握线上授课方法,提前做好线上授课准备,严禁网络教学工作流于形式,保障学生按时保质的完成学习任务。教务处会同学校督导组利用线上平台督导教学运行,确保教学稳定有序。

(二)教师网上培训阶段(2020.2.18-2.22期间)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已与超星、智慧树、雨课堂达成合作意向,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拟定教师在线教学培训计划,在218-222日期间对全校教师进行在线教学集中培训。具体请见《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在线教学平台使用培训计划》。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相应平台。各在线平台会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供学生使用。

(三)学校网络资源平台应用测试阶段(2020.2.26前)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和教师代表开展相关教学平台测试工作,为全面实施网上教学活动奠定基础。

(四)在线教学组织实施阶段(2020.3.2后)

我校将按原定开学时间,于32日前做好开展网上教学所有准备工作,并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

五、联系方式

在线教学管理总负责人:常务副校长 孙伟志

在线教学管理总协调人:教务处处长 宫春艳

在线教学管理质量监控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 王小梅

在线教学教师培训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 郭贺

学校网络资源平台应用测试:教务科科长 王天雪

在线教学信息技术支持: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处处长:张明超

特此通知。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在线教学平台使用培训计划


转自教务处   

20202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