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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
    2024 / 04
    关于严明2024年“五一”、端午假期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2024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严格监督管理,严肃纪律要求。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反复性顽...
  • 29
    2024 / 04
    关于2024年上半年ITT韩语翻译资格证考试报名的通知
    ITT韩语翻译资格证考试主要针对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朝鲜语专业在校生及往届毕业生、韩语学习者、朝鲜族及社会人员,自2024年4月26日起开始报名。ITT韩语翻译资格证是韩国法务部认可的国家职业资格证,我校系吉林省唯一指定考点,目前该考试在中国国内十四个省市设有考点。该证书分为专业型和商务型,专业型考试主要针对自由译员、跨国企业口笔译译员等;商务型考试主要针对大学生取得商务口译笔译能力资格,难度偏小,适合在...
  • 19
    2024 / 04
    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进会的通知
    ​各单位:为迎接我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检查,推进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召开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进会(阶段总结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二、会议地点:行政楼416会议室三、参会人员:评估工作组成员及以下单位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组织部、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创业处、资产处、基建处、数建处、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转...
  • 15
    2024 / 04
    2024年劳动节放假通知
    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时间2024年5月1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分别执行第十周星期四(5月2日)、星期五(5月3日)教学安排。二、相关要求1.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 10
    2024 / 04
    关于开展2024年“相约春日 快乐为伴”春游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生活品质和工作幸福感,校工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相约春日 快乐为伴”春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全体在岗教职工校工会会员。二、组织形式:春游活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组织开展,利用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在长春市区范围内活动,当日往返。三、经费标准:校工会按实际参加人数提供活动经费100元/人,基层工会可视情况...
  • 09
    2024 / 04
    长春人文学院工会委员会蛋糕类供货商遴选公告
    ​一、招标人:长春人文学院工会委员会二、遴选内容:蛋糕类遴选2家供货商;蛋糕卡卡面金额标准:200元/每人人数:约750人(以最终实际人数结算)三、参加遴选单位资格1.参加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2.参加单位应具有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3.参加单位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记录,经营中无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等其它不良记录。四、报名时间及方式1.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4日,逾期不...
  • 08
    2024 / 04
    关于2024年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封楼的通知
    各学院(系):2023年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定于4月13日(周六)在我校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给学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对设有考场的教学楼进行封楼。现将封楼时间地点通知如下:时  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六) 7:00—12:00封楼范围:东校区1号楼B区要  求:封楼期间,除考务人员、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并将个人物品提前从教室中取走。特此通知。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
  • 07
    2024 / 04
    关于规范校园电动车安全治理的通知
    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着力整治校园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电动车火灾和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开展规范校园电动车安全治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学校成立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校内电动车整治和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校内使用的各类电动车安全负管理责任。二、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