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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封楼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8 21:08 点击数:

关于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封楼通知



各单位:

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定于11月21日在我校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给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将对设有考场的教学楼进行封楼。现将封楼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封楼时间:11月21日 6:00-13:30

封楼地点:东校区二号教学楼     西校区四号教学楼

要    求:封楼期间,除考务人员、考生以外,任何人员禁止入内。请各学院(系)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并将个人物品提前从教室中取走。

备注:如有想上自习的同学,可以去西区图书馆。感谢同学们的配合。

特此通知。


转自长春人文学院    

2021年11月18日